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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负责人岗位职责

作者: 发布时间:04-10

 

1.课程负责人是指主持本专业课程建设和教学工作的主讲教师,在学院的领导下,配合专业负责人按照学校课程建设和教学工作要求,全面负责课程建设工作和本课程的教学组织工作。

2.负责本门课程标准的编制或修改工作。组织课程组成员进行集体备课,优化教学内容,调整教学形式,拓展教学资源,推动现代教育技术手段使用和教学方法的改革。

3.负责组织本课程的教学活动。组织课程组教师共同讨论建设本课程的各主要教学活动(包括教材、备课、课件、课堂教学、批改作业、考核等工作)。每学期听课不少于15次。组织课程组全体教学人员互相听课、观摩和评课。

4.定期检查课程组成员教学进度与学期授课计划完成情况,教案与课程标准符合情况,作业批改、辅导执行情况等。

5.负责本课程每学期的教学检查与评估工作,教学文件和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

6.负责本课程建设工作(如达标、评优、精品课程等)。按照学校课程建设的要求和条件组织制定并主持实施课程建设规划,在建设期内建成校级合格课程、精品课程和省级精品课程。

7协助学院对课程组成员的教学工作进行考核。负责本课程教师教学质量的监控,掌握教师课堂教学效果、学生反映等情况。向教师传达并落实学院下达的各项任务。推荐本课程教师申报各级各类教学奖励。

8.组织课程组成员进行教材选用、实训指导书等自编教材和补充讲义的编写等建设工作,并报学院审核,纳入教材选用计划。

9.组织申报本课程范围内的教学研究项目和教改课题。鼓励和支持本课程组教师积极进行教学科研,撰写科研论文。

10.协助学院开展本课程青年教师的指导与培养工作,共同提高教学梯队的整体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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