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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学院团总支工作职责

作者:admin 发布时间:09-02

教育学院团总支工作职责

教育学院团总支是在学院党组织和上级团委的领导下,开展共青团工作和学生工作的基层团组织,其主要责任如下:

第一条根据院党组织和上级团委的工作部署和要求,拟订本院团委学期工作计划,提出实施措施,并向党组织和上级团委汇报。

第二条经常深入班级,关心学生的思想、学习、生活、健康,根据青年特点,坚持疏导方针,有针对性地进行“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教育;带领团员青年认真学习、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引导和帮助团员青年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第三条指导和帮助学生会、团支部开展丰富多彩有益于身心间看的课外文化活动,如开展第二课堂、搞好青年志愿者、社会实践、社团及文化卫生等活动。

第四条负责优秀团员、团干部、团支部的评定工作,指导团支部做好推荐优秀团员入党的工作,并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学生的奖惩工作。

第五条健全团组织生活制度,做好发展新团员工作,并协助院党组织做好学生中的党建工作。

第六条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新生入学教育和毕业生入职与思想政治工作。

第七条协助有关部门做好辅导员、班导工作,不断加强学生思想政治工作队伍的建设。

第八条经常进行深入调查研究,及时发现和掌握学生中倾向性问题,不断研究新情况,探讨新规律,解决新问题。

第九条负责团费的收缴、团组织关系的转移和保管,以及对违纪团员进行教育和处分。

第十条完成校党组织和上级团委交给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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